隐私权不是法官胡断的万能借口!
2020-12-12 15:5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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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私权不是法官胡断的万能借口!

  文/维扬卧龙

  据华商报报道,2013年王女士和张某结婚,次年2月儿子出生。 婚后不久,张某被单位外派至江苏工作。王女士怀疑丈夫出轨,趁其酒后昏睡时猜出其手机密码,看见手机内有多张和其他女性的合影,还有住宿记录、手机录像等,为进一步寻找证据,王女士在张某的卧室床头柜放置录音笔,录到张某和其他女性裸聊的语音。原告采取猜测密码的方式进入被告手机拍摄所取得的证据,提供的录音证据,侵犯了被告的隐私权,故其合法性法院不予认可,证据确认无效。

  依法治国的今天,民众被广而告知,宪法保证他们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。然而事实上这只实现了前部分结婚自由,离婚远没有达到自由!出于各种可以拿得上台面的和拿不上台面的考虑,许多有形的手无形的手都在干涉着普通人的离婚自由。有法律上的强制,比如离婚冷静期;有世俗的约束,为了家庭的完整,孩子的成长;也有不能搬到台前的政绩考核压力,离婚率的指标高低,等等。

  就比如这个起诉离婚,能在原告一起诉要求离婚法庭就判离的,不能说没有,但也能和中500万大奖概率差不多。法庭总是拿着各种堂皇的借口去调解劝和,总是以少判离为成绩而沾沾自喜,甚至大肆媒体宣传标榜功绩,完全不顾当事人双方是否真的能幸福余生。现在有的地方都能为不判离或暂缓判离,借口到荒谬的地步。

  就比如这个隐私权,在这个公众隐私基本裸奔的当下,我们的法官为了不判离居然把隐私权都当成了尚方宝剑!然而,法官似乎忘记了隐私是对外而言的,如果这位妻子为了寻找证据,把录音笔放到了小三家的床头,那属于侵犯个人隐私,这点毋庸置疑!妻子做为这个家庭的女主人,她有权将录音笔放在自己家的任何地方!

  至于说妻子趁丈夫酒醉猜测手机密码而成功登录其手机,固定的丈夫与小三对话手机截屏、录像以及在成都、内蒙古等地旅游的朋友圈截屏和录音音频也认为是侵犯隐私,证据无效。笔者也认为这同样也是强词夺理!固然手机是个人财产,但是妻子和丈夫是合法夫妻,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和彼此尊重的义务。丈夫背叛妻子在前,首先伤害了妻子权益,妻子查看丈夫手机,不能视同一般意义上的侵犯隐私行为。

  这就好比每个公民都有隐私,但是从政人员就必须让渡一部分隐私让民众监督。夫妻之间也是如此,丈夫知晓自己妻儿父母之间的一些私密,不属于侵犯隐私;妻子打探查看丈夫的行踪财产,这也是属于她的知情权之一,她有权了解这些。法官在离婚案件上强套隐私权解释,就属于瞎和稀泥,别有私心。

  至于法官提到两人是自由恋爱,婚姻基础较好,原被告之间虽因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造成矛盾,但被告有意改变现状,并以调动工作的方式解决两地分居现状,原被告更应该在日后的生活中相互关心、相互帮助、互相理解。这纯属狗咬皮影子没一点人味的说辞。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,人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。婚前感情好现在没感情了,也不是不可能。再说感情本来就是自私的排他的,丈夫有出轨行为妻子忍不了,要离有何错?

  给不给出轨的丈夫改错的机会,那是妻子的权利而不是法庭的权力!法庭凭什么断定这位丈夫所说愿意调动工作解决两地分居,就会不再沾花惹草?要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!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的劝法,真的低劣以极!不懂妻子的伤楚,就不要轻易去劝妻子要理解丈夫的出轨!

  笔者认为,法庭是严肃而神圣的,她只该是讲公正论法理的地方,而不是街道大妈和稀泥的场所。这个判决有严重的问题,会给公众误导,从而让年轻人更加恐婚,更不敢轻易要孩子!因为女性不知道该拿什么来保护自己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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